会计师事务所是依法设立并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的机构。注册会计师履行业务,应当加入会计师事务所。
会计师事务所契合下列条件的,可所以负有限职责的法人:
(一)不少于三十万元的注册本钱;
(二)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,其间至少有二名注册会计师;
(三)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则的业务范围和其他条件。
负有限职责的天津会计师事务所以其悉数资产对其债款承担职责。
(一)、社会经济活动的监督者。
(二)、企业经营管理行为的评价者。
(三)、企业财务状况和经济成果的鉴证者。
(四)四、投资人权益的维护者。
(五)、本钱活动的引导者。
公司名称:中税正洁(天津)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
地址: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路13号天赐园8号楼8楼
联系人:杨所长 13820721266
业务部:1862221756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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